台灣人在大陸可享住房公積金 陸方:落實「同等待遇」

▲▼上海東方明珠塔。(圖/記者徐政璿攝)

▲示意圖。大陸新規定,台灣民眾在大陸房也享有住房公積金(圖/記者徐政璿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推出新規,台灣及港澳民眾可與大陸民眾一樣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回台時可按規定提取帳戶餘額。大陸方面表示,這是落實讓台灣人與大陸民眾同等待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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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今天發布消息表示,為落實對台灣民眾與大陸民眾享有同等待遇、便利港澳民眾到大陸發展的要求,由中國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和國務院台辦等5個單位聯合印發》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規定,在大陸就業的台港澳人士,均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大陸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台港澳人士,與大陸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

在住房公積金存儲期間,這筆錢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員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受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出境定居或償還房貸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據了解,中國各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同,按規定最低為5%,上海為7%。若在上海工作,月薪6500元,企業和個人都繳存住房公積金,則每月有910元存入專戶。繳交規定比例內的住房公積金,可享受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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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眾對於這項規定的反應不一,有人認為,原本就有意在大陸長期發展,這項規定會強化在大陸購屋的意願;但也有人認為,除非高薪,一般受薪階級也買不起大城市的房子,兩岸關係可能才是影響台灣人是否在大陸買房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