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羅姓酒店妹,前年12月某日與蔡姓酒客到中和某間摩鐵慶生,不料兩人意外被蔡妻的友人撞見,隔日上午2人退房時,當場被守在房門外的蔡妻逮個正著,羅女竟對蔡妻嗆聲說「只是玩玩而已」!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先前已依妨害家庭罪判2人各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羅女僅願意賠償3萬,還辯稱對方婚姻早已不睦,但法官並不採信,判羅女需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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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羅女與蔡姓酒客2014年8月在羅女上班的酒店認識,已婚的蔡男開始熱烈追求羅女,還在同年12月某日羅女生日前一晚,以慶生為由邀約她到中和一間汽車旅館開房。
不過蔡男開車載羅女進入旅館時,正好被蔡妻的友人撞見,立刻通知蔡妻,並守在房門口等待。隔天蔡男和羅女退房時,開門驚見蔡妻竟在門外,3人又進入房間談判,蔡妻問羅女是否知道蔡男已婚還有小孩,羅女回答「知道,只是玩玩而已」。蔡、羅坦承通姦後,3人到中和中原派出所簽協議書,蔡男願意賠償蔡妻換取和解。
不過事後蔡男卻反悔不願賠償,蔡妻因此告上法院。開庭時,蔡男、羅女否認有通姦,辯稱當天只是到旅館慶生,不過法官認為兩人投宿旅館長達6小時,且當天錄音錄影檔案均顯示蔡男向妻子道歉,還拍到房間內有用過的衛生紙團,加上當天兩人並未否認發生性關係,還到派出所簽協議書,因此不採信2人辯詞,各判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另外,蔡妻對羅女求償80萬元,羅女卻改口說她不知道蔡男已婚,還辯稱蔡男和蔡妻婚姻早已失和,蔡妻縱容丈夫在外花天酒地,引誘她犯罪,因此只願意賠償3萬元。法官不採信羅女說詞,判羅女賠償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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