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錯認成劫犯「獄中苦讀法律」 他9年後終獲警賠5千萬

▲▼法律,法治,法庭,司法,立法。(圖/視覺中國)

▲安利魯德9年前被錯認成劫犯,白白入獄了15天,他決定怒告紐約警方。(圖/視覺中國)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紐約一名男子安利魯德(Tokunbo Onilude)2008年因為穿著一件跟嫌犯類似的連帽衣,被當地警方錯認是劫犯逮捕,被拘留了15天,還面臨著一項謀殺未遂的指控,如罪名成立,可能被判入獄25年。安利魯德決定在2009年提告,認為警方根本沒有逮捕他的理由。21日陪審團判他勝訴,警方要賠他240萬美元(約台幣5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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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2008年9月7日,一名計程車司機被人打劫及刺傷,失控撞上另一輛汽車。目擊女子向警方表示,看到有2名穿著連帽衣的黑人男子快步逃離現場。9天後,當時32歳的安利魯德在住所附近被員警攔截,懷疑他與計程車事件有關,遭帶回訊問。

安利魯德的所住的地方剛好就在案發的街道,儘管他一再強調案發時正與女友一起,有不在場證明,仍然被盤問了18小時。之後安利魯德更被關押在的雷克島(Rikers Island)監獄15天,他所有的空餘時間都在研究法律書籍,努力為自己尋找辯解的機會。

獲得釋放後的的7個月,安利魯德面對一項謀殺未遂的指控,如罪名成立,可判入獄25年。警方後來承認,他們拘捕安利魯德後並沒有讓報案的目擊女子指證,而是把他的照片拿給當時仍在醫院的受害人指認,隨後移送法辦。案件於2009年獲撤銷。

面對疑犯的身份,安利魯德痛苦直呼,受盡鄰居的白眼,決定搬離住處,並控告紐約警方。21日陪審團判他勝訴,可獲得警方賠償240萬美元(約台幣5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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