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11歲陳姓女童指控,繼父總是晚上跑到房間內幫她和9歲的妹妹「蓋被子」,並趁機偷摸,嚇得她立即和祖母告狀。桃園地院基於保護兩姊妹,裁定改由祖母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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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報》報導,由於父母4年前離婚,陳姓姊妹從小跟著父親及祖母生活;直到今年3月時,陳父過世,她們便依監護權到改嫁的媽媽家中居住。
陳姓姊妹指控,「新爸爸」常在半夜偷進房間,以「蓋被子」為由,偷摸她們的身體,讓她們「覺得很不舒服」。姐姐表示,他本來以為新爸爸是關心她們,但隨著每天都來,且摸的部位越來越奇怪,才讓她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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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姐姐有一次故意等到凌晨1點都不睡,才讓新爸爸進來後沒有伸出狼爪,但對方卻說,「關心妳們」、「怕妳們著涼」,讓兩姊妹怕得跟祖母告狀,「我們想念阿嬤,想跟阿嬤一起住」。
法院審期間,陳姓姊妹的母親因考量現有身孕,為了日後養育兒女及即將進入青春期姊妹的安危,便讓出親權給婆婆;法官也因此裁定,把監護權判給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