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劉姓小黃運將清晨載女友人阿美(化名)到豆漿店吃早餐後,又載對方到KTV飲酒作樂,沒想到阿美醉倒後,他竟色慾攻心,把人帶到摩鐵性侵得逞,氣得阿美痛罵「我要男人排隊一堆啦,要選選不完啦,也不會選你」,挨告後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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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劉男因為開計程車的關係,認識了女乘客阿美,並互留連絡方式,去年11月清晨5時許他接到阿美請求,開車載對方到豆漿店吃早餐,結束後就開車到基隆某KTV飲酒作樂,不過回程時,他發現阿美酒醉睡著,竟突然改開往汽車旅館,將人抱上床脫衣性侵,但因為女方在過程中醒來、報警處理才停手。
劉男後來向警方供稱,是阿美家人要求她酒醉不要回家,加上夜班上完需要休息,才會帶對方到汽車旅館,2人是熟識的朋友,之前也會一起出去玩,這次是女方主動求歡,才會上床,甚至還配合地變換體位,沒想到完事後阿美就翻臉要求3萬元!質疑自己根本是被仙人跳,「不要錢的最貴」!
對此,阿美反駁,說當時吃完早餐就拒絕劉男的旅館邀約,之後醉倒沒有記憶,醒來卻發現對方壓在自己身上,感到很噁心,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答應上床。法官審理後發現,阿美事後曾嗆劉「我管你怎麼對我,你現在對我就是不對」、「色心起意」、「你以為我好惹是不是」、「我要男人排隊一堆啦,要選選不完啦,也不會選你」,加上摩鐵監視器畫面拍下她癱軟坐在副駕駛座一動也不動,難認是主動要約,而且事後女方要求3萬元賠償未果才報警,也符合情理、阿美胸罩有驗出劉男DNA,因此仍依乘機性交罪判劉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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