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全裸老公、半裸女同事交疊 無「性器官接合證據」判無罪

▲▼約砲、一夜情、嘿咻、做愛、性愛、上床。(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抓姦全裸老公和穿內衣女同事交疊。(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和呂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被妻子找來的徵信社拍到2人牽手、親嘴的照片。陳妻對於老公的出軌感到氣憤,甚至還報警殺進呂女住處,果真逮到全裸的老公、僅穿內衣的呂女,2人還呈現女上男下姿勢,決定告上法院。台南高分院認為,被告2人確實有親密交往,但是並沒有男女性器官接合證據,因此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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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妻指控,僱用徵信社拍到先生與呂女一同外出,且還十指緊扣行走在路上,宛如情侶一般,甚至還有親嘴畫面,讓她相當不能接受。此外,她還指出,2013年5月還在女方住處,發現了全身僅剩內衣的呂女與全裸老公交疊。

面對陳妻的指控,被告2人都否認有做出逾矩行為,陳男辯稱當時只是洗完澡,再等呂女幫忙染頭髮,因為怕會弄髒衣服才會選擇裸體,強調兩人並沒有發生關係。

台南高分院認為,當時在屋內搜證時並沒有找到染劑與染髮等用品,認為被告2人的證詞不足採信,但是陳妻的蒐證當中,僅有陳男與呂女的牽手照、親嘴照,雖然認為被告2人有親密交往,但沒有男女性器官交合證據,加上現場也沒有搜到任何潤滑劑、保險套等用品,或床單、衛生紙可供採集體液鑑定,因此判陳男、呂女無罪,全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