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沈姓男子將12部含有未成年少女性愛影片分享到人數高達494人LINE群組中,後來遭到警方網路巡邏查獲,一審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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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沈男在去年7月8日下午6時許透過手機,以暱稱「H.U」的帳號在有494名成員的「自拍霸王」LINE群組內,連續傳送12部未成年少女性交影片,讓特定多數人可以觀賞,後來全案因員警執行網路巡邏而循線查獲,因此挨告。
沈男在接受警詢時均坦承不諱,再加上有LINE群組對話紀錄擷取照片、未滿18歲之人性交光碟1片、影片截圖等,罪證確鑿,因此高雄地院也痛批他明知保護兒少免於性剝削,已屬國際共識,卻仍分享未成年少女性愛影片,助長偏差觀念散布、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之影片罪,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