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師逼親生妹妹口愛逞慾 還強脫6歲女學生內褲性侵 

▲▼▲女童,女孩,女童示意圖,性侵,猥褻,騷擾,綁架,家暴,虐待,性虐待。(圖/CFP)

▲狼師逼親妹妹口交。(圖/CFP,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小提琴教師阿明(化名)還未當上老師之前,就強迫6歲的親生妹妹口交,還強行搓揉妹妹胸部與下體,當他成為老師後,竟又強脫6歲女學生的內褲強制性交得逞!直到女童將此事告知母親後,全案才因此曝光,而他也被新竹檢方依姦淫幼女罪與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阿明不僅對年幼妹妹逞慾,強行伸進衣服與內褲,觸摸與揉胸部與下體,還逼迫口交,成為小提琴教師後,又趁教女學生小提琴之際,強脫對方內褲強制性交得逞,隔年還開車載女學生到郊區,在車上逼迫口交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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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害女學生向母親訴苦,「那回憶有夠慘、超噁心的」,加上阿明親生妹妹也指控,到高中2年級因心中一直有遭哥哥性侵的陰影,才到學校輔導室接受輔導。檢方因此依姦淫幼女罪與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將阿明提起公訴。

據刑法上之強制猥褻罪第 224 條規定,是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法定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加重強制猥褻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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