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北愛爾蘭一名未成年少女之前遭「色情報復」:祼照被PO到社群網站臉書的「羞羞臉網頁」(Shame Page)上。她的情緒因此大受打擊,於是向臉書提告。當事人控告臉書在這宗事件中疏忽、容許他人以詐騙手法取得她的個資、以及違反數據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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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在2014年至2016年之間,案發之初該名少女只有14歲。她發現有人把向她勒索得來的裸照,多次PO到臉書的「羞羞臉網頁」。
在貝爾法斯特高等法院的聆訊過程中,代表律師師費滋傑羅(Edward Fitzgerard)形容臉書的做法等同性侵兒童!
不過費滋傑羅周三(10日)證實,臉書已跟他的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他)說,雙方已達成一項秘密的和解協議。他沒有披露協議內容,並表示不知道是否涉及金錢賠償,只是說臉書願意支付少女的法律訴訟費用。
臉書發言人拒絕就此一案件發表評論,但重申該公司承諾會時刻改善平台、以及聆聽用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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