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蘇省南京市蔣姓男子懷疑程姓妻子和別人偷情懷孕,拿走40幾萬人民幣(約183萬台幣)才要求離婚,憤而買了一把斧頭準備在出庭前砍斷對方一條手臂當作教訓,結果卻失手將人斬首致死。雖然蔣男的兒子出庭替父親求情,鄰居們也連署希望輕判,但法官認為,他只差一腳就要踏入法院大門,卻選擇用錯誤的方式解決問題,最後仍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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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陸《揚子晚報》報導,蔣男供稱,多年來他在外地、甚至是國外工作,賺了40多萬人民幣,去年5月1日卻收到程姓妻子傳訊息告知懷孕了,他確定孩子不是自己的,雙方因此發生爭吵;3天後他趕回家中,被獨自留下的兒子說「媽媽去做墮胎手術了」,而家中值錢的東西通通不見,也就是說,這幾天兒子都是靠著僅存的40多元人民幣(約183元台幣),自己吃飯、上學。
蔣男雖然生氣,但還是擔心妻子會出事,於是跑到報出所報案,沒想到過沒多久就收到訴請離婚的法院傳票,他一氣之下就到附近的五金行買了一把斧頭,準備在同年6月6日開庭時砍掉對方一條手臂洩憤;當天早上7點多他提早到法院前埋伏,一見到妻子就衝上前一陣狂斬,直到人頭部血肉模糊、倒地不起才將斧頭往地上一扔,對著趕來的警員說,「我曉得跑不掉,我不跑,我把我老婆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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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女的頸部當場遭斬斷,身首異處慘死,但兒子出庭時仍替父親求情,「媽媽花的都是爸爸賺的錢,爸爸賺多少她就要多少,還經常打我,不給我東西吃,就連爸爸給我的400元(約1832元台幣)零用錢也沒收。」鄰居們也證稱,蔣男脾氣很好,人也老實,反倒是程女長得漂亮,大家都知道她在外面有很多男人,希望法官能從輕處罰。
對此,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蔣男與程女只差一步就踏入法院,他卻選擇用最錯誤的方式解決問題,但考量到他主觀上沒有殺人犯意,且犯後自首又是初犯,兒子、鄰居也連署求情,獲得被害人部分親屬諒解依法可酌情減刑,日前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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