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陸相親「和模特兒結婚10天被甩」氣提告 婚友社:叫你選村姑

▲情侶吵架,分手,感情,做錯事。(圖/達志/示意圖)

▲男子到大陸娶老婆,對方結婚10天後就跑了。(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彭姓男子到大陸娶老婆,婚友社幫忙安排一名鄉下姑娘、一名模特兒,並給予建議可以考慮小姑娘,但是他卻決定要和模特兒共度一生,結果婚後10天就被甩了,氣得向婚友社提告求償。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新娘無法來台不能將責任歸給婚友社,判彭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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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彭男花了36萬委託婚友社到大陸介紹結婚對象,婚友社介紹了兩名女子,他選擇了外型亮麗的陳姓模特兒,付完女方額外要求的25萬謝媒金、3萬元黃金,雙方在大陸結婚,沒想到婚後10天就被提離婚,陳女甚至拒絕來台團聚,使他氣得告上法院求償70萬元。

案件審理期間,婚友社解釋,當初幫彭男篩選出兩名對象,一名是鄉村女孩,另一名則是模特兒,且還有提供意見要選鄉下女孩,但是彭最終選了模特兒,且男方多付的28萬元皆為與陳女的私下協議,和婚友社沒有關係;至於一開始所收的36萬委託費,只抽取其中的2萬元當作行政管銷費用,其他都是代收轉付。

法官認為,新娘婚後10天就離婚,還不願到台灣來,這些都屬於新娘的自由意願,婚友社無法可管,且當初契約當中不包括「保證新娘無條件來台」,加上陳女和移民署的面談尚未過關,所以婚友社並無違約,判彭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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