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對於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公開宣稱,犯下多起貪污案件遭判刑定讞的前總統陳水扁,都是遭到司法迫害,要釐清過去司法對綠營的迫害追殺等等話語,法官協會16日一早發表聲明,認為陳師孟是「赤裸地對司法權公開施加恫嚇,仍屬前所未見。對此,本會深感痛心、遺憾,完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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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15日在立法院接受資格審查詢問時,公開宣稱:「其認為陳水扁前總統受審之四案都是遭到司法迫害」「如果說依照正常的程序,用正常的法律見解來判的話,應該是沒有(貪汙)」「馬總統的所謂洩密案,不管是一審或二審法官,他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所謂的法律見解」「希望在餘下的任期,能夠釐清過去司法對綠營的迫害追殺,對藍營的縱容護航」等等話語。法官協會因此發表聲明。
協會肯定陳師孟在經濟學領域的成就,但對於他這次發言,沒有具體指出司法有何「應合藍營」、「迫害綠營」的情事。又只憑著個人不滿一、二個案之判決結果,即恣意指稱司法「對綠迫害追殺」、「對藍縱容護航」,更暗示日後將藉手握之監察權,對之前作出不符其意識形態判決之法官,進行清算鬥爭。因此協會認為,陳師孟身為卸任政務官,政治立場鮮明雖然不足為奇,但竟敢如此赤裸地對司法權公開施加恫嚇,仍屬前所未見。因此協會深感痛心、遺憾,完全不能接受。
協會進一步解釋,監察委員的監察權,是憲法付託給監委用以彈劾、糾舉違法失職公務員之神聖權力,不是讓監委作為打擊、報復、清算那些作出與其政治意識形態不符判決之法官之政治鬥爭工具。陳師孟這次的發言,不但完全抹煞我國法官向來恪遵罪刑法定、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等刑事審判原則之努力,更漠視我國已歷經數次政黨輪替、司法亦早已步入只問證據,不論藍綠,一體查辦犯罪之公正獨立階段之現實。陳師孟基於一己偏見,毫不掩飾其欲藉由監察權迫害司法獨立之態度,如果如願通過審查,不難想像日後將以他個人的政治意識形態,恣意褻瀆憲法賦予他的神聖監察權使命,必將是我國司法獨立之災難!
協會最後呼籲:陳師孟應立即停止一己政治意識形態之作祟,正視我國已多次政黨輪替、司法早已不受任何政黨政治力介入之實態。日後如果他能通過提名監委審查,應本諸憲法及法律賦予之權限,謹慎、客觀、中立、不分藍綠、不帶政治意識形態地行使其糾彈違法失職官員之職責;不應假公濟私,將監察權作為打擊、報復、清算異己或滿足政治私慾之工具,如此方能不辱憲法所賦與監察委員之光榮使命,亦稍能保全經眾多司法前輩奮鬥得來不易之司法獨立成果,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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