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16日處理《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儘管批評聲浪不斷,最終仍在17日凌晨12時多順利三讀通過;對此,民進黨籍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砲轟政府這項政策「不僅『違憲』更是『愚蠢』」,並提出四點駁斥農委會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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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蘇煥智指出,農委會主委林聰賢稱「水利會只服務會員,水資源未有效運用」根本是栽贓,因為54%的農地並不在水利會灌區,所以癥結點是「水資源是否足夠?」,因此是政府要去開發水源,提供給非灌區足夠的水源,與水利會無關,而是政府失職,如果政府真的要解決54%非灌區農地灌溉的問題,為何過去水利會提出增加灌區的要求時,農委會往往都不同意?另外,若想解決54%的灌區,需要新增多少水源?台灣還有多少新蓋水庫及埤塘的空間?這不都是政府該做的工作嗎?
第二,蘇煥智表示,林聰賢指責「水利會變成收租怪獸」,雖然監督及把關非常重要,農委會過去未盡責任的確有錯,但問題是未來如何改善,但農委會卻以此為由廢止水利會,更沒收水利會財產,與現代法治國的原則抵觸,「十幾個需政府補助的窮水利會也是收租怪獸嗎?」
第三,蘇惠煥智說明,針對水利會財產遭沒收,農委會強調「水利會是公法人,公法人財產都屬於公有財產」,但這個說法忽略水利會的公法人概念原來是指具有公共服務性質而言,而其公權力性質部分已經幾乎完全消失,就算是公法人也只是指涉其具有公共服務性及被賦予某一小部分的公權力,但目前此部份也幾乎不存在,它的財產仍然屬於水利會,並不代表其財產就可以歸公有財產,由國家直接來管理,政府此舉擺明是要侵佔民間團體財產。
最後,蘇煥智質疑,民間團體已經在履行既有的公共服務,且並未造成功能不彰,政府有必要搶過來嗎?從二百多年來的人類歷史反覆實踐的經驗來看,一個聰明的政府一定不能走上「管很多臃腫的大政府」模式而是要選擇減輕政府負擔,「瘦健的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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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批評,民進黨政府決定廢水利會改為機關,並將在農委會下成立「農村及農田水利署」,下設六個農田水利分署,國家將增加非常多的公務人員。而且原來服務體系將迅速官僚化,服務效能降低。嚴重的情形,恐將破壞二丶三百年來好不容易建立,運作順暢的整體農田水利供水系統,「我們認為這不僅是『違憲』的決定,也是開歷史倒車的決定,更是一個『愚蠢』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