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謝姓人夫和妻子結婚8年,但他在近幾年外遇小三,經常不回家,回去也只是想提離婚,甚至到妻子上班地點大鬧、動粗,想盡一切辦法想離婚,但提出離婚訴訟後,法官認定婚姻走不下去完全是他的問題,因此駁回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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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謝妻指控,自從丈夫外遇後,近二年都很少回家,根本把家當旅館,而且只要回家就要求離婚,但自己不願背負惡意遺棄小孩的罵名,因此拒絕離婚,沒想到對方就開始動粗,去年9月丈夫一天3度逼她簽字離婚,讓她傷心欲絕外出散心,並非離家出走。
謝妻也提到,丈夫因為多次提離不成,還故意到小三臉書貼親密照,想藉此讓她崩潰退出,強掉婚姻破裂都是因為丈夫外遇所至。對此,謝男則否認外遇,說親密照只是女性友人比較大方,對方跟其他多名男子都以這種方式「禮儀往來」,只是妻子疑神疑鬼。
法官審理後認為,謝妻提供的臉書照片和對話顯示,謝男有親吻、摟抱其他女子,還以「寶貝」稱呼,謝妻的弟弟也曾出面幫姊姊和謝的小三溝通,希望對方別破壞姊姊家庭,因此認定謝男和該名女子有「超越一般友誼」,婚姻出問題是他的錯,因此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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