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出任監委 扁5大案「全面踩煞車」

圖文/鏡週刊

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貪汙罪入獄,2015年1月因失智、巴金森氏症、尿失禁及有生命危險,獲准200萬元保外就醫,結束6年多牢獄生活,所涉尚未定讞的二次金改等5大案全停審。但他去年5月19日扁北上參加凱校餐會,讓二次金改案的承審法官想傳他出庭,評估是否重啟審判,其餘4案則觀望有意跟進,在陳師孟出任監委後,如今5大案全面急煞車。

陳水扁所涉二次金改案法官曾德水法官說,目前的確沒有傳扁的打算,但不能說是因為擔心被陳師孟追殺而喊停,而是想等最高法院針對貪汙罪的定義究竟要採「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法定職權說」的決議出爐後,再來處理扁案,免得案子白審了,但這與他先前信誓旦旦要傳扁出庭以確認心智狀態及行動能力,確實已大不相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至於最高法院針對貪汙罪的定義究竟要採「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法定職權說」的決議,目前完全停滯,本刊調查,最高法院原本在去年9月起,針對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貪汙案,已舉行多次刑庭會議,傾向採「實質影響力說」,林益世面臨重判,但有人擔心一刀兩刃,砍了林益世後,連帶扁案也會再遭依「實質影響力說」重判而無法翻身,因此提要求再討論,緊接著,司法院長許宗力公開指最高法院決議制度有違憲疑議,將推出「大法庭」制度來處理法律見解不一的問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司法院已日前針對「大法庭」制度完成《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目前難以預知進度,本刊調查,審判實務對貪汙罪已有7成採「實質影響力說」,但若要以「大法庭制度」來最終定義,恐遙遙無期。

原本即可能將重啟審判的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國務機要費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收賄弊案、洗錢案、侵佔總統府機密公文案及教唆偽證等5大案,先遇到大法庭制度再來是陳師孟的公開嗆聲,如今全回到原點不重啟,時機點絕妙巧合,法界議論紛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更多鏡週刊報導
【嗆法官發酵】遭點名法官私下譙翻天 受訪時這麼說
【嗆法官發酵】陳師孟若成功救扁 也會爽到林益世
【嗆法官發酵】陳師孟狂語 陳致中足感心
【嗆法官發酵】陳師孟嗆辦打綠不打藍 審扁法官真的縮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