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中選會23日則指出,初估單獨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約需8億5700萬元,若與選舉合併辦理,則該公投案約需增加1億4500萬元;另外,以2014年九合一選舉為例,大選綁公投所需經費約3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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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2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公民投票法修正條文奉總統於107年1月3日公布,初估全國性公民投票單一議題、單獨辦理,約需8億5,700萬元,如與選舉合併辦理,則該公投案約需增加1億4,500萬元。
另外,對於各界關心全國性公民投票合併大選辦理所需總經費,中選會也說,若全國性公民投票合併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辦理,以2014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31億5700萬元為例,加上公投需增加1億4500萬元,合併辦理所需經費約33億元。
中選會也說,全國性公民投票若合併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辦理,以2016年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22億2,300萬元為例,加上公投需增加1億4,500萬元,合併辦理所需經費約23億6,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