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凹假!內政部明定:替代役放假1日為連續24小時

▲▼ 執行署士林分署帶替代役男幫助獨居老人們送暖。(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為確保放假權益,內政部明定替代役男放假1日須連續24小時。(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記者張暐珩/綜合報導

內政部25日部務會報通過「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為因應83年次以後出生之一般替代役役男役期縮短為4個月,除依實際管理需要,修正役男定期考核、宗教因素服一般替代役役男之基礎及專業訓練時間等規定外,也新增役男心理諮商轉介、役男放假1日以連續24小時計算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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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過去一般替代役役男的放假規定中,並沒有明定方式及時間,使部分服勤單位採取所謂「點放」的方式放假,或任意切割役男放假時間,造成役男沒有連續的放假時間。為保障放假權益,在這次修法中,新增規定役男放假1日為「連續24小時」,讓役男精神體力可獲得調節,並能好好規劃、從事娛樂休閒活動。

另外,在這次修法中,也新增役男心理諮商轉介程序,讓有適應問題或心理困擾的役男,可經由服勤單位通知主管機關,轉介專業人員進行諮商輔導,使役男獲得最好的照顧,確保役男服役時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