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梁姓男子常和同居的謝姓女友因為家務事吵架,去年7月間向女友要求整理房間,還稱「我回來前最好整理好」,女方向母親告狀後,沒想到女友媽媽竟然報警,為了避免警察到場,只好拼命向警方解釋,事後一氣之下怒砸女方的iPhone 6S手機,甚至還掐對方脖子,也因此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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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梁男摔女友手機後,不僅掐住對方脖子,還摀住其口鼻,甚至以拖把桿毆打謝女;警方到場後一度被阻止進入,直到通報消防人員破窗後,才順利入內並將受害女子救出。
檢方依法命令梁男禁止暴力、騷擾及遷出同居處,不過梁仍然繼續以簡訊恐嚇謝女,其中包括,「林北沒打死你」、「前幾天那個我還沒出力」、「今天讓你看看什麼才叫做打」,甚至還到女方上班的地方再次猛砸對方手機。
案件審理期間,梁男坦程犯行。法官認2次毀損罪,各判拘20日、25日,傷害罪部分判拘役30日,另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以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拘役40日、25日,合併應執行115日,易科罰金1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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