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論文非正式稿!台大不認管中閔抄襲 李茂生:我那麼小心幹嘛

▲▼海峽兩岸服務業論壇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圖/記者徐文彬攝)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圖/記者徐文彬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論文抄襲爭議,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會議認定該論文為「非正式學術論文」,因此不必討論管中閔是否涉嫌抄襲。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對此感嘆自己生不逢時,既然只要不刊登在期刊上就無倫理問題,「X!那麼多年來,我那麼小心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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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日前指管中閔在中研院和暨南大學教授陳建良共同發表的聯名論文,與暨大張姓研究生的碩士學位論文有20多處高度雷同,「根本就是抄襲!」提案要求教育部重新審視台大校長遴選,釐清爭議前不得同意聘任案。

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26日晚間緊急開會討論,檢視資料後,發現是先有管中閔的手稿,而碩士生的論文在後,且參考文獻中也有註明引述來源,完全符合學術論文規範,指「如此指控是烏龍一場」,時間軸先後明確,認定不成立,報請教育部核定後,預計同樣於2月1日讓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

中研院另外回文認為「此論文非正式學術論文」否決此案,因此不用討論是否有抄襲問題,逕認定不用進入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調查。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王立昇也在臉書上po照片佐證,認為那本管中閔與共同作者的研討會論文集,確實不是完稿的論文集,「半成品」難以判斷是否違反學術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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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昇表示,「可以認定那本研討會論文集確實不是完稿的論文集,如果管中閔的那篇論文違反學術倫理,那本研討會論文集的作者可能都緊張了,因為可能很多學者都違反了學術倫理。是否這樣的『半成品』就一定沒有違反學術倫理的問題呢?那倒也未必,因為這次的問題出在參考著作的引用,而那一部分是在完稿時才確定的,所以可以接受;但如果在公開的會議上發表的初稿有造假行為,可以說是屬於『未遂罪』,也是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對此,李茂生在臉書轉貼新聞表示,根據中研院與台大背書,往後大家可以不要太在意研討會論文了,反正研討會就是大拜拜,抄來抄去、不引出處都沒問題;此外研究生們也得救了,以後期末報告的製作,會變簡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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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恭喜媒體上的專欄作家……」李茂生表示,所有發表只要加上「我認為」,「別人的東西」就會變成「我的東西」,只要不刊登在偉大的期刊、沒經過審查,就沒有倫理問題,「X!那麼多年來,我那麼小心幹什麼?生不逢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