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越南籍的謝姓男子與阮姓女子在家鄉訂婚,兩人來台工作後於新竹縣同居,後來女方因為吵架搬走,去年1月他到女方住處相約一起去吃飯,沒想到一開門就看到同樣是逃逸外勞的蘇姓男子坐在床上,兩人臉上還泛著潮紅,一氣之下就拿起折疊刀刺向胸部,導致對方出血性休克,送醫不治。謝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30年有期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但日前遭二審法官駁回。
34歲的謝姓移工與阮姓未婚妻相繼以移住勞工的名義來台工作,之後卻逃逸變成非法滯留,兩人原先一同住在新竹縣某租屋處,2015年12月因瑣事吵架,女方憤而搬到范姓友人家居住;2017年1月14日晚間9點多他前往女方住處,想邀請對方外出用餐,但抵達後只在樓梯間玩玩手機並未敲門,並於深夜10點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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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離開17分鐘就又回到阮女住處,這次他身上帶著一把全長24公分的折疊刀,但敲了3、4次門才有人來應門,沒想到一進去就看見未婚妻和另一名蘇姓男子坐在床上且臉色泛紅,他誤以為兩人有曖昧,氣得頻頻質問,就算蘇男急忙澄清也聽不進去,接著就拿出折疊刀朝對方左胸狠刺1刀。阮女見狀急忙上前從背後抱住謝男,無奈兩人力氣懸殊,蘇男最後還是身中6刀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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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女見蘇男左胸血流不止,用手壓也無法止血,著急央求謝男想辦法,對方卻以去警察局自首為由落跑,還把折疊刀和血衣藏起或丟棄;她見未婚夫一去不回,這才改向范姓友人求助,但蘇男送醫急救仍因左肺塌陷、血胸併心臟穿刺等傷勢導致出血性休克,最後因呼吸衰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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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女證稱,當天蘇男只是來歸還體重計,還帶來2袋水果、1鍋滷蛋當謝禮,兩人在屋內用手機看影片,沒想到卻被未婚夫誤會,進而釀成憾事。對此,謝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刑30年有期徒刑,但他認為自己並非故意殺人,於是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阮女與蘇男當天面對質問皆未出言挑釁,還一再澄清,但謝男仍執意行凶,加上監視器拍下他在30分鐘內兩度前往女方住處,可見並非是「一時氣憤才痛下殺手」,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並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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