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41歲的陳姓男子結婚後和妻子感情不好,開始約以前的高中同學黃姓女子外出訴苦,2016年間被陳妻發現2人到龍潭一間摩鐵,並找來徵信社跟監,並拍下進入摩鐵畫面提告,不過他是辯稱,「因為流汗去淋浴。」黃女也說,「2人只是吐口水訴苦,並沒有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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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因為和妻子感情不睦,開始和黃姓女同學外出吃飯訴苦,卻引起陳妻的不滿,懷疑2人有曖昧等狀況,陳妻2016年9月29日下午更發現他和黃女到龍潭一間摩鐵,因此請來徵信社跟監,果然拍下照片並且提告,不過他卻供稱,「當天因為流汗,才會去摩鐵洗澡休息,並沒有做甚麼事。」
黃姓女子則說,「當時在房間內一邊滑手機,一邊聽陳姓男子訴苦。」雙方都說並沒有做出甚麼踰矩行為,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陳妻只有附上陳男和黃女開車進入摩鐵的照片,並沒有通姦的直接證據,30日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