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人事總處長施能傑2日表示,全國軍公教加薪3%自2018年元旦起生效,將在2月6日入帳;此外,除了正職加上約聘雇的軍公教加薪3%外,包括正副總統、立委、監察委員、考試委員,以及立法院長、監察院長、司法院長、考試院長,還有各縣市首長都同步加薪3%,總共約有115萬人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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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表示,107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3%,已由行政院在1月31日核定公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整體所需經費約180億元,相關預算已於日前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各類人員待遇平均調增幅度3%。另外,議員與地方鄉鎮里長屬於地方自治範圍,則交由內政部管理。
過去軍公教員工待遇在90年、94年及100年所進行的3次通案調整均為3%。經綜合近期整體經濟情勢、政府財政收支、民間企業員工薪資水準及消費者物價指數等參考指標審慎評估後,鑑於相關經濟指標均朝正向、樂觀方向發展,為了紓緩物價上漲所帶來的壓力、激勵軍公教員工士氣,並進一步帶動國內企業為員工加薪、活絡內需與刺激經濟景氣成長,行政院因此核定自今年1月1日起調增軍公教員工待遇3%。
人事總處表示,本次107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案,適用對象循例包括現職軍公教人員、以人事費進用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含駕駛)與駐衛警等。調整項目政務人員為「月俸」及「公費」2項;一般公教人員則為「俸(薪)額」、「專業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3項,其中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部分公務人員已支領較高專業加給者,均按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增加的相同數額調增,而非採同幅度調增。
至於公營事業員工待遇是否併同調增,依行政院訂定「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規定,由各事業主管機關衡酌各事業生產力、營運績效及用人費負擔能力,參酌一般公務人員調增幅度,自行審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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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進一步補充,關於退休公教人員退休金的調整,依照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規定,現職人員待遇的調增如於107年1至6月間生效,退休金也會因為本(年功)俸調整而變動。另依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未來退休所得的調整,將由考試院及行政院就法定指標等因素綜合考量後,會同訂定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