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懷疑老婆外遇就限制外出 見妻離家出走還傳訊:幫我收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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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指控,長期遭先生限制交友、外出,提離婚還被傳訊息恐嚇。(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和張姓妻子經常發生爭執,甚至還懷疑對方外遇,去年間雙方一度爆發嚴重爭吵,導致老婆離家出走,沒想到他竟然以LINE傳訊息,「30分鐘不回來就要等著幫我收屍」等語恐嚇,得知女方向法院訴請離婚後又揚言自殺。台南高分院認為,兩人無法同心維護婚姻,感情基礎也不存在了,因此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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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指控,婚後飽受先生精神虐待、言語汙衊,還會被限制交友、外出自由以及金錢運用,甚至房事讓對方不如意,還無法入睡,男方還長年拿小孩、親友當作威脅;由於經年累月生活在恐懼中,因此罹患上了憂鬱症與恐慌症,10幾年來很多時候都想結束生命,但是礙於小孩的關係作罷,因此直到去年孩子滿20歲了,才選擇提出離婚要求,不出意料的又被威脅了一番。

此外,張女還表示,陳男嗜賭,自己賺的錢常被拿去花用,甚至曾經還有10名陌生人到家中討債,不料先生已經逃跑,獨留她與小孩在家,此時才知道對方背負了800萬元的債務。

對於妻子指控,陳男喊冤指出,負債就是從保險開始的,且老婆患憂鬱症多年,都是自己陪對方去給醫師拿藥;至於限制交友、外出自由一事,則是因為,發現20年好友的老公對妻子有意思,雙方因此爭吵過幾次,因此為了避免爭執才會做出這樣的限制;另外關於傳訊息恐嚇,則是因為一時心急,又找不到妻子才會做出不理性的事。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夫妻長期無法溝通,關係貌合神離,徒有婚姻之名,已無婚姻之實,夫妻關係已名存實亡,客觀上依雙方情況看來,都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因此判准離婚。陳男不服上訴;對此,二審法官維持原判,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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