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35歲鄭燈光師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高中女生小美(化名),並以300元為代價進行性交易。事後,因小美懷孕,家人留下人流的胚胎,報警追查。桃園地院認為,鄭男在知道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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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鄭男透過交友軟體2016年7月透過「Beetalk」結識小美,並詢問對方「要不要約」、「會給錢」等話,與對方約同月19日到他的住處進行性交易。
鄭男帶著小美回家後無套發生性關係,結束後帶著對方到藥局買避孕藥服用,並給她300元費用。事後,小美懷孕被家人發現,並做人工流產;家人也將胚胎留下,報警追查到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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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到案後表示,小美穿著有一定的年紀,看不出來未滿16歲,且對方離開時給的300元,是飯錢及車錢。小美則說,她交友軟體的資訊有明確標示年齡,且ID也有出生年月日。
法官認為,鄭男明知不該和未能年少女發生性關係,除了不能控制衝動外,還沒做到防護措施,導致對方引產,身心受創;但考量他願意賠償小美,有悔悟之心,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4年,並支付公庫10萬元和義務勞務2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