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安眠藥昏睡!傳播妹淚控被硬上 運將出「奇招」幫蒐證提告

▲▼正妹,奶,胸部,罩杯(圖/記者鄒鎮宇翻攝)

▲小美昏睡後被蔡男硬上得逞,圖非當事人。(圖/記者鄒鎮宇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傳播妹小美(化名)應蔡姓男子邀約到摩鐵聊天,不料竟遭對方性侵得逞,事後搭乘的計程車運將協助她蒐證,讓小美打贏官司。新北地院刑事部分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小美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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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34歲的蔡男2014年10月和朋友在摩鐵開趴,因愛慕小美已久,便在凌晨4時主動打電話邀約。小美前晚沒睡,又吃了半顆安眠藥,並得知現場有她不喜歡的其他傳播妹,便主動拒絕,但看蔡男不放棄,才答應不喝酒,只到旁邊的房間聊天。

期間,蔡男見小美睡著,竟強脫對方的衣物性侵得逞。小美驚醒後連忙推開蔡男,穿好衣物立即逃跑,開門時還被蔡嗆「你說什麼,別人也不會相信」。小美搭乘的計程車運將看到小美一直哭,詢問得知被性侵又沒保留證據,便主動要她撥打電話給蔡男,並用他的手機錄音存證。

▲運將得知小美被性侵,出奇招幫她蒐證。(圖/記者張一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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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中,小美詢問蔡男說,「為何沒經過我同意就脫掉我內衣褲」、「我是否昏睡、意識不清」、「為何趁我睡著時性侵」等話,而蔡男則扯開話題說,「我那時是不是問過你」、「我是不是問要不要跟我在一起?」

蔡男辯稱,他和小美是性交易。法官則認為,若真是性交易,為何小美詢問時,蔡並未主動否認、回答,且小美的指控前後一致,又有運將作證人,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蔡男3年6月徒刑定讞。

法官表示,蔡男性侵得逞後,除對小美的公司施壓、阻止提告外,還到處散布兩人是情侶關係,導致小美和男友分手、甚至自殺未遂,因此認定蔡男侵害小美的貞操權,判他須賠對方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