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反咬「她跨坐7歲兒子猥褻」 女友傻眼結局大逆轉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陶姓女子先前幫入獄的男友阿龍(化名)照顧一對兒女,沒想到對方出獄後卻反過來指控她猥褻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兒子,說她脫掉內褲強行跨坐在孩子身上磨蹭下體,訊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不過,高雄地院法官發現,阿龍和他的兒女證詞有許多出入,而且一再改口,加上部分細節不符常理,因此改判陶女無罪。

▲男童,男孩,小學生,暴力,家暴,體罰,責備,校園暴力,懲罰。(圖/CFP)

▲男童指稱遭父親的女友跨騎猥褻。(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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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早些年因案入獄,直到2016年才出獄返家,但他指控,同居的陶姓女友在2012年間對當時才7歲的兒子伸出魔爪,明知孩子年幼又患有智能障礙,還脫掉內褲跨坐在身上磨蹭下體,甚至要求孩子用手撫摸她的胸部,這一幕恰巧被就讀國中的女兒看見,這才揭露整起事件。

阿龍的女兒也證稱,當天她原本在客廳看電視,要進房間時就看到陶女坐在弟弟身上擺動,弟弟一直說「不要、這樣不對、不好」,但對方沒有停止動作,直到看到她也在房裡才停下,還要求不能把這件事說出去。檢方訊後採信阿龍和他兒女的說詞,依法起訴陶女。

不過,陶女辯稱,自己根本沒有猥褻男童,況且孩子在2013年就改由對方的爺爺照顧,與她沒有關係。對此,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發現,目擊事發過程的姊姊接受偵查時頻頻改口,一下說在客廳上看電視,一下又說當時自己剛睡醒,但她那時已經就讀國一,並非年紀幼小、記憶不清楚的幼童,目擊這樣的狀況縱使震驚,應該不至於造成記憶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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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就連阿龍自己的證詞也不斷改變,法官認為,男童如果真的有遭到騷擾,隔年改由爺爺扶養時就應該求救,卻遲遲拖到父親出獄且與陶女有金錢糾紛後才說,加上沒有其他證據佐證,案情又不符常理,日前改判陶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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