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花蓮近海6日深夜11時50分發生芮氏規模6.0淺層強震,造成4棟大樓傾斜或倒塌。面對搜救行動告一段落,內政部長葉俊榮12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後續將提供三大做法協助花蓮重建,包含免費租屋媒合及租屋補貼、協助民眾進行建築物耐震安全評估,以及成立重建輔導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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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指出,災民房屋若因地震毀損,將提供房屋租金補貼,每戶依人口計算最高補助1萬6千元,另受災戶簽定租賃契約,亦得補助公證費3千元,民眾即日起可向花蓮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提出申請,要讓民眾盡快找到可以回的家;另外,內政部也結合花蓮在地90餘家房仲業者,提供受災戶免費租屋媒合,減輕受災戶短期租屋負擔。
葉俊榮進一步說,內政部也將優先協助花蓮縣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提供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法令、技術諮詢及融資管道等服務;且為全面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內政部今年目標將推動500件重建計劃,並已編列2.1億元補助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擬定重建計劃,將優先補助花蓮縣,同時研議針對負擔能力較差的原住戶提供營建融資利息補貼,藉此減輕重建負擔。
葉俊榮也說,將持續協助民眾進行建築物耐震安全評估,而在花蓮震災受損建物緊急評估方面,花蓮縣政府已會同建築師公會、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組成約50人服務團隊,截至11日中午已受理170件民眾報通報,完成評估148件,其中9件張貼紅色危險標誌、6件張貼黃色危險標誌,其餘133件僅是外觀輕微破壞,無安全疑慮,「顯示花蓮大多數建築物結構還是沒有受損,大家不要擔心」,但有受損部分也要挑出來加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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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內政部也說,若民眾仍有疑慮,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的補助,初步評估每件6千至8千元,若需要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40萬元,後續重建計畫之擬定每件也補助5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