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對於經濟部水利署5日回應,高屏大湖第1期工程(E湖區)範圍內的毛豆種植面積,僅占全國種植面積2.57%,影響該產業不大。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俊朗反駁,高屏大湖共分為5期,總面積達700公頃,雖然E湖區裡的毛豆種植區僅188.86公頃,一旦第1期通過,其他4期勢必也會跟著過關,屆時衝擊並非如水利署所說的這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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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農委會預計活化5萬公頃農地,改成種植毛豆專區,即能彌補開發高屏大湖所損失的產量。但楊俊朗認為,其他地區的水質和土壤,並不能保證和屏東里港和高雄旗山間的生產專區一樣,因此種出來的品質也不一定能有同樣的水準。
至於,向來反對興建高屏大湖的「反高屏大湖自救會」總幹事黃森蘭認為,700公頃良田可以養活1萬多人,怎麼會影響不大?他憂心,好不容易奪回的日本毛豆市場,會被大陸搶走,並對於每日提供34萬噸公共用水效益感到懷疑,畢竟現在許多產業都移至大陸,「有需要這麼多水嗎?」
黃森蘭進一步以種植香蕉為例,以往只要每1至2個月灌溉1次,土壤看起還很濕潤,但自從自來水廠在旗山廣福里挖了13口大井後,現在每2周就得一次,但表面卻出現白白物質,萬一高屏大湖真的開發後,恐將截斷水源,痛批「天才才想出這種計畫」。
位於里港和旗山間的毛豆田,是外銷重要生產專區,不過,水利署明年將收回農民向台糖承租的土地,做為高屏大湖開發案,屆時將嚴重影響我國外銷日本的毛豆產值,至少將減少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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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水利署指出,台糖土庫農場從96年才開始較大規模種植毛豆,根據農委會資料顯示,國內毛豆複種面積於100年度達7338公頃,其中位於高屏大湖第1期工程範圍內種植面積為188.86公頃,占全台毛豆種植面積有限,同時也僅占高屏地區種植毛豆土地面積2497公頃的7.56%,因此高屏大湖計畫並未嚴重排擠原有毛豆種植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