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院檢互槓/承審法官換人 性侵被告交保金多6萬還是沒羈押

▲彰化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彰化院檢本月為一起兒少案槓上,圖為彰化地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本月初偵辦吳姓男子違反性剝削防治條例案件時,與法官陳彥志爆發爭執,當庭嗆「是否腦袋不清楚」,差點被依污辱公署現行犯逮捕,震驚外界!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重新審理,彰化地院今天再開羈押庭,改由法官林怡君主審,將違反性剝削防治條例的吳姓男子以9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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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本月2日開羈押庭時,法官陳彥志裁定吳姓被告3萬元交保,不料引發莊珂惠不滿,當庭質疑「腦袋不清楚?」而陳彥志認定莊珂惠已涉及公然侮辱公署及公務員罪,當場要求道歉,但遭對方拒絕,最後將她函送地檢署。此事引起司法界譁然,更驚動雙方高層出面調解。

事後,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分案審理後認為女檢抗告有理,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上午經過2個多小時開庭後,承審法官林怡君裁定吳男9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戶籍地,每日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據悉,吳男涉在網路用假帳號搭訕未成年少女,誘騙對方拍攝不雅裸照,並趁機邀約「約炮」,若少女不願意照做,就揚言要散佈裸照;直到部分被害少女不甘受騙報警後,全案才曝光,檢警在吳男電腦內有查到50、60張裸照,被害少女約有30人。

而幫吳男辯護的彰化律師公會義務律師柯志揚今天表示,吳男交保後因為沒有新的證據,可證明有反覆同樣的犯罪行為,因此法官維持原交保裁定並不意外,但交保金額增加,對方無業,還需聯絡家人籌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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