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外婆「問話沒回」 孫徒手打斷手腳判8個月:我有道歉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2015年8月9日晚間6點多與82歲的林姓外婆發生爭執,竟不顧老人家中風10多年又長期臥床休養,徒手將人打到手腳多處骨折、頭部外傷等。吳姓阿姨事後出示一份撤告書,但法官認為,吳女代寫的訴狀仍有疑義未解,因此不具效力,日前仍依傷害直系尊親屬罪判處陳男8個月有期徒刑。

▲老人,老太太,老奶奶,老婦,手,老人的手,示意圖。(圖/CFP)

▲林婦中風10多年已經沒辦法講話,孫子卻為了問話沒有得到回應而打傷她。(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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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在事發當天詢問林姓外婆一些問題,但沒有得到回答,他明知道外婆已經82歲又中風10多年,長期臥床休養、身體十分虛弱,一氣之下仍徒手將對方打到右手第5掌骨、右腳脛骨、腓骨、左肘、左手第3及4掌骨、左腕橈骨等多處骨折,頭部外傷併右側顏面及右耳多處擦傷,其他還有多處淺撕裂傷,傷勢相當嚴重。

隔年9月吳女代替林婦出示撤回告訴狀不久,婦人就去世了,反而讓整起事件更加疑點重重。吳女出庭時證稱,母親中風多年平時都需要別人攙扶,沒有辦法自己下床,那份訴狀是拜託別人幫忙寫的,簽名是她自己,「他(陳男)有跟母親道歉,母親就說要原諒他。我有問母親如果要提告就點頭,不要就搖頭,她只搖頭。」

但法官認為,林婦不能言語,搖頭的動作也有可能是傷心自己被孫子打成重傷,不願意撤告;加上根據大林慈濟醫院的病歷資料顯示,她已經沒有辦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究竟是否原諒並同意撤告仍有疑慮,訴狀當然也就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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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陳男有多項毒品前科,又因為一時口角就把高齡的外婆打成重傷,可見他不知悔改、倫理觀念淡薄且惡性非輕,日前依傷害直系尊親屬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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