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被逮遭公告姓名、撤照! 累犯保母改名「低價接案」又被告

▲女童,女孩,女童示意圖,性侵,猥褻,騷擾,失蹤,綁架。(圖/記者張一中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照片經變色處理)

▲女童阿嬤發現,孫女被保母照顧後,全身開始會出現大小傷痕。(圖/記者張一中攝。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照片經變色處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許姓保母2012年遭控虐待兒童,被社會局公開姓名並罰6萬元,沒想到竟然沒學到教訓,改名之後又以低價方式幫忙違法帶小孩,期間4度被開了各6000元罰單,還是不肯罷休,今年2月照顧一名4歲女童,導致對方多處受傷,被女童阿嬤在臉書「爆料公社」控訴,全案才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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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表示,許姓保母原本有技術證,但6年前遭控虐待收托兒童,雖然第一時間否認,不過經醫院驗傷與家長證詞,確認為人為傷害,將她被依兒少法裁罰6萬元,並公布姓名,不得再擔任居家托育人員;直到今年2月,改名後的許女又被家長指控虐待小孩,不僅讓4歲女童全身出現大小挫傷,還有鼻竇炎、硬腦膜下出血等狀況,消息曝光後引起外界討論。

▲該名保母6年前也曾被指控虐待兒童,遭罰6萬元還被公布姓名。(圖/CFP)

對此,社會局調查,該名女童為全天托育,其阿嬤不久後卻發現孫女手腳或臉經常有傷痕,且還比同齡孩子瘦弱,懷疑遭到虐待;目前已將女童送醫待驗傷報告釐清,如果虐童為事實,將會對許女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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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報導,對於家長的指控,許女表示,該名4歲女童為單親家庭,對方父親稱只繳得起8000元保母費,但實際卻是長達1年沒有給錢了,不過礙於自己曾被公告過,所以也不敢向社會局通報;至於改名一事,則是去年在朋友建議下改的,並不是想要換名避責。

另外,對於6年前的虐童案,許女也喊冤,當時社會局僅憑醫院驗傷單寫的「外力造成受傷」,就將她判定為虐童,根本沒有具體證據,令她相當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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