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46歲林姓派遣工被指控徒手悶死雇主兼房東的曾姓男子,還將遺體藏在租屋處的倉庫「伴屍」長達7天,直到其他移工室友被屍臭味臭到吐,揭發這起命案。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強盜殺人罪起訴林男,但桃園地院認為欠缺直接證據,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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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林男受僱於曾男,平時以「老師」稱呼曾男,他因有吸食安非他命的習慣導致工作狀況不佳,並瞞著老闆自行仲介工人。曾男不滿林男的行為,加上對方積欠2個月的房租,憤而要求搬出租屋處,怒斥「你不用做了、月底前搬走!」並在2017年8月10日晚間7時許相約談判。
沒想到林男一氣之下就徒手摀曾男口鼻悶死,並劫走死者身上的3000元現金。他犯後外出晃了晃,冷靜下來後回到租屋處,想棄屍又沒有交通工具,只好將遺體用尼龍繩綑綁,再裝進麻布袋裡藏在一樓的倉庫裡。
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林男連續7天寫字條給曾男,包含「老師,好幾天沒看到你了,快回來」等,疑導向因躲避前科而逃走的假象;遺體腐爛的臭味越來越明顯,他擔心室友起疑,還打蠟或用洗髮精、蚊香等物品除臭,將屍體藏在屋內7天,直到移工室友發現臭味,發現曾男已經腐爛長蛆的遺體。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林男極力否認作案,但事後種種行為都是湮滅證據,依強盜殺人罪起訴,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法院審理,依據法醫鑑定報告,被綑綁、掩蓋棄屍,明顯非自然死亡,然而死者體內未驗出酒精、安眠藥,且身體無明顯外傷,研判可能是入睡時遭人用柔軟、面積大的枕頭棉被悶死,掙扎時都是柔軟的物品,才沒有在口鼻留下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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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院判決指出,「他殺」僅是法醫鑑定後之結論而非最後結果,況且曾男過去有糖尿病病史,且死前一天工作超過20小時未休息,也可能因糖尿病休克、酮酸中毒死亡;即使證人轉述林男在案發前曾因工作與曾男衝突,但僅能知道兩人有衝突,並無發現林男有殺人意圖與動機,且林男留的字條並無違背常理,無法認定犯案行為。
判決指出,曾男死因不明確,加上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林男涉案,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林男無罪。檢方對於這樣的結果表示不滿,「法院都幫被告想好了,誰來幫死者想一想?」質疑法院沒有調查死者為何被反綁。林男面對住戶詢問「塑膠袋內裝什麼」,他竟答是垃圾;鄰居都聞到屍臭味,他還用香水遮掩。
檢方表示,死者猶如「綁山豬」一樣被反綁,怎麼會是糖尿病等自然死亡原因?明顯是林男企圖湮滅證據,說謊被戳破,法官似乎「太單純」而不斷幫陳男解釋,判決顯得相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