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和哥哥外表相當相似,沒想到他竟利用這點,在一次酒駕被逮後,盜用哥哥的名字,再謊稱沒帶身分證,只壓指紋,害哥哥莫名被判刑2年,但因為他早已不是第一次酒駕,警方後來比對先前的指紋資料,終於揭穿謊言,再讓他多一條偽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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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去年8月某日中午在新北市金山區重光地區溪邊喝酒,後來由友人載回住處,到了隔日凌晨雖然他自知酒意未退,但仍開車出門,結果路上遇到金山派出所警員攔檢,被測出酒測值0.35超標,他靈機一動,謊稱自己沒帶身分證,並盜用哥哥的名字,成功一路騙過員警、偵查隊、檢察官、法官。
檢察官將全案起訴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承審法官沒開庭,僅依檢察官起訴事證,隔月就判李的哥哥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後來員警比對指紋發現李男早有前科,前往家訪時也發現李哥臥病在床,不知被弟弟冒名,因此又依偽造署押罪將李男移送法辦,法院也趕緊更正去年判決書,還李哥清白。
警方也提到,為免犯罪行為人以未帶身分證為由冒名應訊,會調出被冒名者的戶籍資料,比對長相之餘,還會多一道捺印指紋手續,送警政署資料庫進行比對,雖然李男因為長相相似能逃過第一時間的追查,但最後還是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