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過去因為保單的受益人多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及法定繼承人,一旦沒有特別提供聯絡方式,可能會面臨保單滿期,保險公司找不到受益人領取,而成為公司應付款而未付款的帳目,據悉多家保險公司面臨此況,累積的金額數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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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光人壽則是會依據戶政系統上傳到壽險公會的資料庫,每天比對尋找相關失聯的保戶、受益人,期能儘快給付保險金給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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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表示,依《保險法》第29條第3項規定,被保險人之死亡保險事故發生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通知保險人。
保險人(保險公司)接獲通知後,應依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保險人的所有受益人住所或聯絡方式,主動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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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便會針對留存公司的連絡資料,主動連絡受益人或繼承人於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時,同意將相關資料由戶政上傳到壽險公會的資料庫。
新壽目前會每日下載上開資料,比對保戶或是相關受益人在新壽有無有效保險契約,而依此聯繫到民眾領取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