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酒醉女網友帶到旅館性侵 渣男爽完還偷走1萬元

▲性侵,撿屍,女性,酒醉,迷姦(圖/記者周宸亘攝)

▲女網友喝醉昏睡,慘遭性侵。(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邀女網友琪琪(化名)到KTV喝酒唱歌,事後便一同投宿85大樓的日租套房,但他見到女方醉得不省人事,竟將人脫衣性侵,離開前還把借給對方的1萬元又拿回來,後來琪琪醒來發現下體有異狀,又發現錢不見,因此報警,挨告後被依趁機性交罪判刑3年4月,另偷竊部分則判拘役55天,如易科罰金,需繳5萬5000元,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判決書,高職畢業的吳男前年11月2日凌晨約臉書認識的網友琪琪唱歌,後來便一同前往三民區大昌路的「銀櫃KTV」,過程中借女方1萬元現金,後收於其包包內,離開時到「85新宿」日租套房投宿。

由於琪琪喝了3分之1瓶伏特加,進房後便昏昏睡去,吳男竟見狀色慾攻心,脫去女方衣物性侵得逞,並將借給對方的1萬元現金帶走逃離,而琪琪醒來後發現內衣褲遭拉開、下體有異狀,返家後又發現皮包內1萬元遭竊,氣得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為逞一己性慾,利用被害人酒醉昏睡不能抗拒乘機性交,侵害他人之性自主權,借給被害人現金1萬元後又反悔,趁對方如廁時竊回,惡性非輕,雖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但始終沒有依約給付賠償,犯後態度不良,因此依趁機性交罪判吳男3年4月,至於偷竊1萬元則判拘役55日,如易科罰金,1000元則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