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在台南美睫店行竊自稱「第三性公關」的張姓男子,事跡敗露後,16日轉往花蓮,在一家青年旅館繼續犯案。這次張男以女性身分登記入住男女混居客房,趁同房旅客淋浴時,持被害人房卡感應打開房內鎖櫃,總共偷走2台筆電、手機及皮夾,再度得手近10萬元。辦案關鍵是靠著張男在台南犯案的「粉色上衣」,警方才認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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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扮女裝,身穿粉色上衣、戴口罩到花蓮市的青年旅店以假名「黃晴」登記住宿,趁著同寢旅客洗澡之餘,利用對方的房卡打開鎖櫃,原本預計住3天,卻在17日凌晨倉皇離開旅館,離開時,原本手中的1個提袋卻變成3個。
花蓮豐川所長陳暐傑表示,「上衣的部分有特殊的字樣,發現他在其他縣市也有犯下類似的案件,所以我們可以立刻掌握到犯嫌的跡證以及相關資料」;警方也表示,這次竊賊又利用相同手法,先跟被害人攀談,降低戒心,並從對談中掌握其財產訊息,以便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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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身揹至少6條案子的張男在台南美睫店竊取老闆娘錢包、盜刷近9萬元,遭到台南警方公布照片通緝,現在又跑到花蓮故技重施,趁著房客洗澡期間偷走2台筆電、1支手機以及皮包,總金額近10萬元。
警方看到監視器畫面上熟悉的粉色上衣,一眼就認出他是做案橫跨全台五個縣市,並遭到通緝的張男。警方也將調閱沿線監視器全力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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