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李明博因涉嫌收賄超過110億韓元(約3億元新台幣)於14日遭檢方傳喚,但在長達21小時的偵訊過程當中,李明博對相關指控基本上都予以否認,僅承認收受10萬美元(約300萬元新台幣)的部分事實。根據《韓聯社》最新消息,南韓檢方今(19日)向法院申請前總統李明博的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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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坦承曾透過青瓦台前室長金喜中,收受前國家情報院長元世勛的10萬美元,同時也承認將兄長李相恩的售地款用於建造私宅,但他主張這只是借款。而金喜中先前接受調查時供稱,自己曾從國家情報院處收取10萬美元,並在李明博訪美前,將這筆錢交給李明博夫人金潤玉的助理。李明博承認確有此事,但沒有說明資金的用途。金喜中則供述這筆錢是賄賂。
李明博曾擔任首爾市長和南韓總統。若法院最終批准簽發逮捕令,將成為繼盧泰愚、全斗煥、朴槿惠之後,南韓史上第4位被逮捕的前總統。
根據南韓「亞洲經濟」報導,民調公司Realmeter對500位南韓人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有79.5%的民眾認為應「嚴厲懲罰李明博」,有15.3%的民眾認為應考慮他前總統的身份給予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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