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新疆莎車縣委前書記王勇智3月25日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宣布開除黨籍和公職。自治區紀委監委指出,王勇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黨中央治疆方略,「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公款吃喝,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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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紀委監委表示,王勇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修建樓堂館所,公款吃喝,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大搞權錢交易;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職務晉升上的不正當利益送給他人巨額財物涉嫌行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紀委監委還指出,王勇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集政治蛻變、經濟貪婪、擅權妄為、道德敗壞於一身,是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兩面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極為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勇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依法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