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提告中國時報,指控報導其岳父到中國大陸蓋千坪廠房一事為假,北院近日判中時與副總編輯王健聖連帶賠償新台幣50萬元、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而國台辦28日表示,黃國昌的岳父確實曾在陸成立公司,「凡走過必留痕跡」。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國昌指出,中國時報在2015年12月27日以「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標題,報導岳父高熙治在中國山東投資上億元的農業園區,土地上蓋有工廠、占地約3000坪等,但報導中搭配的照片為龍口市水利公司,這與他岳父毫無關係,而且所謂的農業園區,並無大型廠房等措施;北院審理後,認定王健聖未能證明已盡合理查證義務,過失侵害黃國昌的名譽權,中國時報則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而在今天的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中,有媒體詢問此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回應,據了解,投資事項確有其事。黃國昌的岳父於2007年3月和2009年3月先後在大陸註冊成立了農業研發公司和汽車配件公司。「我要強調的是,凡走過必留痕跡,在哪裡投資都是有相關程序的,不可能不留下記錄,也不是隨便可以否認的。」
不過,黃國昌過去早已坦言,岳父高熙治2007年到山東成立公司,自己則是在2009年才結婚;且公司的資本額是美金130萬元,實際匯入資金為新台幣2000萬,僅是買了一塊地上面養一些動物,種了一棵果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