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門」延燒南市 高思博:請巿政府出來說清楚

▲前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認為「簡訊門」爭議,恐怕已經違反行政中立法,請巿府出來「說清楚」。(圖/高思博提供)

▲前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認為「簡訊門」爭議,恐怕已經違反行政中立法,請巿府出來「說清楚」。(圖/高思博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爆發在民進黨台南市長初選民調前夕的「簡訊門」爭議,繼續在台南市議會延燒,包括藍、綠及無黨籍議員均提出質詢,準備參選台南巿長的前政院政務委員高思博29日指出,這恐怕已經違反行政中立法,請巿府出來「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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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思博說,為何賴清德在巿長任內所用的電話號碼,竟交由一位民意代表管理?國民黨議員包括林燕祝、洪玉鳳、王家貞都質問,明明是公務的電話卻又介入政黨選舉,應交由檢調調查真相。

這種黨政不分、公器私用的「離譜」行為,高思博說,這在美國或其他西方民主國家都是非常嚴重的事,難怪連執政黨的巿議員賴惠員、陳怡珍、蔡旺詮都會跳出來指控「這件事情沒釐清,會有後遺症!」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而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其中,法規所指的行政資源,就是指行政上可支配運用之公物、公款、場所、房舍及人力等資源。高思博解釋,就像公務車是「公物」,因此不容公務車司機擅自開出去幫忙助選,也不准民意代表拿去使用,就算加油是自己出的錢,也是違反行政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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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當初巿議員呂維胤有沒有買單支付簡訊費用的問題,高思博認為,跟事情本質根本無關。首先應該釐清是否屬於「公物」,撥發出6萬多筆簡訊的手機號碼是否為公務手機之用,或是屬於公家所擁有的所有權。

民進黨在初選已經如此,大選還會有行政中立嗎?高思博要求巿政府出來「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