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潭子一名鍾姓男子近日疑似和王姓前女友有感情、債務糾紛,竟然要張姓員工到女方家縱火,所幸被害人家屬、鄰居第一時間發現,趕緊滅火逃生,沒有人員傷亡,但一樓外還是被燒得焦黑,停放在門口的機車、腳踏車等也都被燒毀。目前,警方已逮捕張男、鍾男,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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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凌晨3點多接獲民眾報案稱,中山路一段某民宅發生火警,趕緊派遣人員前往救火,抵現場時火勢已經撲滅,屋外幾乎被燒得焦黑,兩部機車、腳踏車、洗衣機等物品也都被燒毀了。頭家派出所所長蕭偉志指出,「他(鍾男)因為和女友有感情及債務的糾紛,因為前女友避不見面,所以他才請員工潑灑東西放火。」
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事發前,男子獨自走到被害人家門口後,對方屋外就開始起火,冒出陣陣濃煙,隨後就看見張又快步離開現場,之後又發現嫌犯騎車行經陸橋丟棄犯案物品,因此鎖定車號找到人。警方指出,「他(張嫌)將車子停放在案發現場300公尺以外,徒步走到案發地點,以機油潑灑的方式點火。」
張嫌被逮後稱,因為欠了老闆7萬元債務,對方答應幫忙償還,但是唯一條件就是要到老闆的前女友家縱火。警方訊後將張、鍾依公共危險移送,詳細情形還有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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