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綑關廁所再用針扎大腿 9歲女童晚1小時回家遭「阿姨」凌虐

▲虐待兒童,心碎哭泣,性侵,戀童癖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CFP)

▲婦人將小美綁起來關進全黑的廁所裡。(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婦人不滿同居人9歲的女兒小美(化名)放學到同學家玩沒有先報備,竟然將孩子的衣褲扒光並把雙手、雙腳綁起來,再丟進一片漆黑的廁所裡,過沒多久又用針扎大腿,最後持剪刀把頭髮剪成「瘌痢頭」,可怕的行徑一度還被網友封為真人版《還珠格格》的容嬤嬤。新北地院2日依妨害自由、傷害兩罪各判處6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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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的雙親離婚後,她就跟著爸爸一起生活,後來爸爸與交往中的阿姨同居,3人才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沒想到2017年3月28日她放學後到同學家玩沒有先報備,只是比平常晚了1個小時到家,一進門竟然遭全裸綑綁並關進沒有開燈的廁所裡,還被阿姨拿針扎大腿、電蚊拍電擊,頭髮也被亂剪掉1到5公分長。

▲小美因為放學後晚回家,竟遭父親的同居人用針扎大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美隔天頂著一頭「瘌痢頭」到學校上課,老師發現她身上全身是傷,頭髮也遭剪得參差不齊,懷疑可能遭到虐待趕緊通報社會局,整起事件才曝了光。婦人落網後辯稱,小美長晚回家又不寫作業,所以故意教訓一下想讓孩子感到難堪,並沒有惡意,但檢方並不採信,最後仍被依妨害自由、傷害以及公然侮辱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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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站上法庭時,婦人又改口認罪。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婦人雖然已與小美的父親達成和解,但女童並沒有選擇原諒;她身為長輩卻不能控制情緒,反而讓需要受到照顧的孩子身心嚴重受創,綑綁四肢並關進廁所的部分觸犯妨害自由罪,針刺、電擊以及毆打的部分則觸犯傷害罪,2日依法分別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以及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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