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下議院2日傍晚二讀通過2018反假新聞法案。據了解,馬來西亞下議院院議長以記名方式投票,最終以123張支持票與64張反對票通過2018年反假新聞法案(Anti-Fake News Bill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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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The Star Online報導,這項法案通過後,違法者將會面臨50萬令吉(約新台幣376萬台幣)及最高6年的有期徒刑。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阿查麗娜(Azalina)表示,提交出反假新聞法案是為了嚴逞製造、散播及轉發假新聞的人,對象包括馬來西亞籍與非馬來西亞籍的人士,只要在任何地方發佈假新聞,即使在其他國家,也等同於在馬來西亞犯罪。
據報導,新的法案規定,只要在知情的狀況下製造、出版、印刷及發佈任何假新聞,都會遇到罰鍰及最高有期徒刑10年的處分。據悉,未來無論是平面、影像或是聲音等任何新聞、資訊、報導和部分內容有虛構成分,就是假新聞。
報導指出,因為在野黨不停的抗議,所以這項法案的第四和第五條文中的「知情」字眼被修改成「惡意」;坐牢的刑期也從10年減輕至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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