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和張姓男網友相戀後生子;事後,她指控對方趁她產後傷口疼痛時,硬上2次。法官表示,小美事後還有傳訊息給對方,不像被性侵者的反應,且小美自曝回桃園老家後還和另名男子上床,因此判張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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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出,家住高雄的張男2015年透過網路認識小美,兩人進而交往、發生性關係,並在2016年7月產下一子;2016年8月16日,張男在家中幫產後一個月的小美下體擦藥時,硬上得逞,且隔天清晨也性侵對方,因此認定張男涉嫌強制性侵罪。
張男辯稱,小美產後他每天都幫對方擦藥,因醫生說一個月後傷口便會恢復,他才在2016年8月16日擦藥時,以手指進行測試;他見小美沒有反應,「我就自己在陰莖戴上保險套,插入陰道約4下,她說不要,我就立刻停下並拔出陰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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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也說,他隔日睡醒時,想說過了一晚,小美應該沒事了才再嘗試一次;他愛撫女友後,見對方沒有反應才開始嘿咻,當小美又說「不要」時,他立刻停下。小美也在隔日出走,回到桃園老家。
張男認為,他因時間問題,無法配合到桃園辦小孩生父認領手續、和小美及朋友一起出遊,加上他因工作因素不想離開高雄到桃園同居,對方才會心情不佳。
法官指出,張男在性交時的確有忍住,且小美返回桃園後,仍會透過LINE傳送手遊「精靈寶可夢」抓寶地點、嬰兒、寵物貓及色情影片給張,就是沒有提到性侵的事情,與一般人被性侵後的情形有異;且小美在審理時自曝,2016年8月17日回到桃園時又和他人性交,因此驗傷結果不採信,以無積極事證證明性侵,判張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