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三女生小玲(化名)認識林姓男網友半年多後獻出初夜,騎了3小時單車到對方住處,不過,沒實戰經驗的林男卻誤闖後庭,讓她氣到大罵「害我現在排便不順」,並怒告性侵!不過,新竹檢方調查後,認為事後兩人仍保持聯繫,關係仍屬正常,客觀上無法認定有強制性交,因此予以林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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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玲指控,被林男邀到住處,結果卻被他肛交得逞。不過林男則是喊冤地說,是小玲打電話說要到家裡,還是自己騎單車到住處,後來互相挑逗後,有問OK嗎?她說OK才繼續,卻被告性侵。
而新竹檢方則是發現,事後小玲簡訊「好尷尬喔!都你啦!害我現在排便不順」、「誰叫你插錯地方!快虛脫了!」等文字,以此認定2人關係仍屬正常,無法認定有被性侵,且小玲驗傷後也無明顯外傷,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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