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私校退場定義不清,一直讓教師團體擔心造成「圖利財團」的弊病,《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9日舉行公聽會,但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表示,草案取消3年輔導期限,根本無法讓學校退場、只能轉型,而轉型範圍廣大,教育部真的能有專業評估所謂社會文化、福利單位嗎?「什麼都要管,什麼也管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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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伯芬表示,草案取消「輔導轉型3年未果就進入退場階段」的限制,對學校來說,不用怕轉型不成的時間壓力、當然更不願意退場「充公」,但轉型範圍只規定「需為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單位」,牽涉層面廣大,假設轉型成功,教育部有專業人力來審查、評估嗎?
私校大部分的土地都是捐贈得來,來源有企業、私人、地方政府等,戴伯芬說,當初是要辦學才捐土地,現在轉型會不會對捐贈者有疑慮?這部分也要營建署、地方政府介入;轉型之後的文化、社福單位,也要文化部、衛福部等協助,「教育部本位主義,什麼都要管,但事實上什麼也管不動!」
戴伯芬說,等到私校產生弊端,教育部也沒有專業跟辦法來處理,只能移交司法機關,法規訂出來,卻沒有給機關相應的權責處置,無力應付冒出來的種種問題,「應該要組成跨部會小組來協助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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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會議的立委吳思瑤則說,現在訂立的草案的確很多問題,「宣示性的層面比較多,包括校產、校地、教師、學生、資源公共性跟公共化都需要細部」,但草案畢竟只是母法,需要授權給各部會的子法來處理,這也是必須考慮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