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徐姓男子去年7月騎車行經二重疏洪道遭攔檢,被測得酒測值1.14毫克,當場被逮,而這已是他第10次酒駕被抓包了。對此,新北地院近日以犯後毫無悔意、接受禁戒處分也無效,依公共危險罪嫌判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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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時報》報導,徐男2008年酒駕被逮,遭法官判罰金3萬6000元;2011年12月間,又因為喝太醉撞上前方機車,雙方都受傷,最後被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緊接著在2014年1月18日又再次因為酒駕,被測得酒測值1.15毫克,繳了15萬元的罰金;同年10月則是酒醉自撞護欄,酒測值1.34毫克,此次被判刑入獄。
原本以為入監服刑後會改過自新,不料徐男2015年5月又邊騎車邊喝酒,再次被判處7月徒刑;隨後又在隔年的8月、10月以及2017年5月、7月、9月5度落網,短短的9年之內就10度酒駕被逮。
經精神鑑定發現徐男是因為酒精成癮所致,因此在第8次、第9次酒駕分別被判6月、10月徒刑。針對徐的第10度酒駕,新北地院認為,被告酗酒成性,恐有再犯疑慮,近日依公共危險罪將他判處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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