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替外孫女改名「求旺家」 婦人被女婿控告偽造文書

▲▼萬華區行政中心。(圖/翻攝自Google map)

▲婦人偽造女婿同意書,再到萬華區行政中心替孫女更名。(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9歲的孟姓老婦人將外孫女的生辰八字拿去算命,聽信命理人士說外孫女的運途有待加強,於是想改名盼能旺家,但卻偽造女婿簽名簽下委託同意書,再到萬華區戶政事務所變更姓名。後來,孟姓婦人的女婿發現此事後,不滿女兒莫名被改名,氣得跑到警局告岳母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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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婦的女婿事後收到戶政事務所通知,才驚覺自己的女兒變更姓名,最後發現是岳母去幫孩子更名,不甘沒有經過自己同意,氣得控告岳母偽造文書。而孟婦則說,都是為了外孫女好,但仍被依法送辦。

而依據《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4條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