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多次性騷擾,司法院職務法庭再審後改輕判罰款200萬元,引發喧然大波。對此,監委王美玉、方萬富17日上午11時將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說明陳鴻斌案提起再審的立場為何,以堅守維護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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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斌被控自2012年起,以「祈禱、感動」等藉口,多次要求女助理握手、擁抱,並表示有他的支持,續聘助理應該沒有問題;女方為了保住工作,勉強討好態度回應。陳鴻斌在助理續聘審核會議前一天,還對助理說「當天晚上free」,邀女方到政大河堤散步,並涉嫌趁機強吻。整起事件被指為#MeToo台灣司法版。
職務法庭2016年10月間判決免除陳鴻斌職務,陳鴻斌不服提出再審,職務法庭做出改判,改處陳鴻斌罰款法官一年薪水,約200萬元。再審決定出爐後,引發爭議,當時列席做出評議的合議庭成員、台灣高等法院女庭長謝靜慧,更因此辭去職務法庭法官職位;各界也對職務法庭的再審判決,大力批評。
王美玉、方萬富也認為,身為監委要堅守維護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因此將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說明陳鴻斌案提起再審的立場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