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因案與人鬧上法院,不滿對方委任的林姓律師,寄送資料時故意取其名字諧音,寄件人更寫上「曹寧瑪」,讓人容易聯想到髒話「操X媽」。林律師不堪其擾狀告公然侮辱,林男出庭時還辯稱,「只是打錯字」,但被法官打臉「寫錯16次也太離譜」,判定林男故意侮辱他人,審結應執行拘役100天,如易科罰金得付出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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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律師指控,林男寄到事務所的信中收件人都故意取他名字的諧音字,如「佯」、「瘍」、「婸」、「縊」等字,寄件人更署名「曹寧瑪」、「晁寧瑪」,有三字經「操X媽」之諧音,讓人容易誤會,由於信件屬於公開文件,事務所人員以及郵差都看的到信封上藉機辱罵的字眼,認為足以貶損自身評價及名譽。
判決書指出,林男所選「瘍」、「婸」,分別有潰傷和淫蕩之意,而「縊」則代表「用繩索勒緊脖子而死亡」,皆屬於負面字詞也不常使用,其中「婸、嫕」更是艱澀冷僻,法官認為,若不刻意選字,不然不太可能是系統自動所選,加上信件內容也出現「混蛋」等羞辱字眼,可見林男罵人的意圖明顯。
林男出庭時否認利用諧音罵人,更指稱是因為自己臉書籍通訊軟體都用「草尼馬」當大頭貼,因此才會署名「曹寧馬」。法官審理認為,打錯字是人之常情,但「打錯16次實在太離譜」,認定僅是林男的推託之詞,審結判處林男應執行拘役100天,如易科罰金得付出10萬元。